公中佐领
官名。清朝八旗佐领之一种,即非世袭而由拣选任命之佐领。初制,凡无根由佐领,初编时即非一姓承管,佐领员缺于本旗大臣官员内拣选补放。乾隆 (1736—1795) 以后陆续规定,凡两姓以上之互管佐领内每姓承管均在四世以下者,世管佐领内承管人父子均因罪革退,或承管人绝嗣而家谱内亦无应袭之人者,皆改为公中佐领。佐领员缺,皆以本旗不兼部务之世爵及二品以下、五品以上文武官员内拣选兼任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佐领之一种,即非世袭而由拣选任命之佐领。初制,凡无根由佐领,初编时即非一姓承管,佐领员缺于本旗大臣官员内拣选补放。乾隆 (1736—1795) 以后陆续规定,凡两姓以上之互管佐领内每姓承管均在四世以下者,世管佐领内承管人父子均因罪革退,或承管人绝嗣而家谱内亦无应袭之人者,皆改为公中佐领。佐领员缺,皆以本旗不兼部务之世爵及二品以下、五品以上文武官员内拣选兼任。
北魏、北齐时尚书省的议事场所。《资治通鉴·宋孝武帝大明二年》: “宗爱方用事,威振四海,尝召百官于都坐(胡之省注: 魏有都坐大官。魏之都坐,犹唐之朝堂也。或曰都坐尚书。都坐即唐之政事堂)。”
西夏语官名。西夏置,职掌不详。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五○八“元符二年四月”条有磋迈喀结桑。吴广成《西夏书事译作》“磋迈花结香”。花结香为喀结桑的异译,磋迈为其官称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掌后宫供帐及扈从盖造之人,隶徽政院。置令、丞各四员。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,併入群牧监。官署名。元大德十一年(公元1307年)置,属徽政院,秩正三品。掌供帐及扈从盖造之人
官名。①唐朝左右卫所领勋卫府次官之一,各置一员,正五品上。②唐朝太子左右卫率府所领勋府次官之一,各置一员,正五品下,高宗永徽三年 (652) 改名左翊军郎。显庆元年 (656) 复名左郎将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诸行宫都部署院”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与坦绰、布燮同谓清平官,决国事轻重,犹唐朝之宰相。
官名。东汉钩盾令的佐官有鸿池丞,掌管鸿池。鸿池,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本注:“池名,在洛阳东二十里。”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于外蒙古各级审判处,又热河、察哈尔、绥远三都统府审判处的审判员亦称审理员。其职掌均相当于推事。
官名,汉置,属羽林左监,掌送从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·光禄勋》,参看“羽林士”条。
官名。东汉光武帝建武(后25—后56)初置,东汉末曹操亦置。统兵出征。南朝宋列为五武将军之一。三国魏、晋、南朝宋皆定为第四品。十六国前秦、后秦、后凉、西凉、西秦亦置,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