儒士
吏名。清朝京吏之一。清制,京吏有三: 供事、经承、儒士。儒士只设于礼部。例由经承转补,食粮三年,用府检校、典史。详见“吏”。
吏名。清朝京吏之一。清制,京吏有三: 供事、经承、儒士。儒士只设于礼部。例由经承转补,食粮三年,用府检校、典史。详见“吏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铸印和打造金银器饰。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
学校名。清朝国子监太学生在学肄业之处。雍正九年 (731) 置。经国子祭酒孙嘉淦奏准,获赐毗连国子监街南官房一所,为助教等官及肄业生居往,遂有此称。设正、副管学官各一人,常川住学、管理学内事务。学生六
官署名。宋朝史馆所属编书机构,掌编修国史、会要、实录、日历,以馆职分领其事。官署名。宋置,见“国史院”。
官名。汉朝有“西域都护”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年间孙权曾以其侄孙皎为都护、征虏将军,代程普镇守夏口。三国吴又别置左、右都护,蜀分置中、左、右,皆掌军事。唐朝于边境地区置大都护府与上都护府,长
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所设专门委员会之一。见“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”。
县临时派遣的吏员名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:“郡国及县,农月皆随所领户多少为差,散吏为劝农。”
明、清殿阁学士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始置,简选翰林院官为之,备顾问应对,秩正五品。永乐(1403—1424)时始以殿阁学士衔简入内阁参与机务。洪熙(1425)、宣德(1426—1435)以后,
官制用语。即下诏除授官职,适用于较高级官员的任命。《隋书·百官上》: “(南朝陈定官品并遵梁制) 为十八班,而官有清浊,自十二班以上并诏授,表启不称姓。自十一班至九班,礼数复为一等。”
北周宣帝时所颁监察诸州的九条规定。据《周书·宣帝纪》记载,宣政元年(公元578年)八月宣帝遣大使以
官署名。北魏置,掌宫内库藏。《魏书·阉官传》:“(张祐)积劳主曹监,中给事,赐爵黎阳男,稍迁散骑常侍,都绾内藏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