停职
官吏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规定, 司法官惩戒的第四种为停职。期限为三个月以上、一年以下,并序止俸给。
官吏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规定, 司法官惩戒的第四种为停职。期限为三个月以上、一年以下,并序止俸给。
阶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官名,改内园副使、洛苑副使、如京副使、崇仪副使置,为从七品武阶官,属大使臣。清朝乾隆二十年(1755),改武略将军置,为武职中属绿营者从五品之封赠。三十二年
衮是皇帝或公的礼服,后用来代公或公位;上衮,指宰相等三公或其职位。《后汉书·牟融传赞》:“牟公简帝,身终上衮。”
官名。明朝建文 (1399—1402)中于亲王府置,二人,以辅弼亲王。进见时,侍坐,称名而不称臣,亲王待之以宾师礼。永乐(1403—1424)初罢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。员二人,五品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掌师翁祭祀祈禳之事。初设于世祖时,秩正四品,后罢。顺帝至正元年(1341)复立,秩正三品。设内监、少监、监丞各二员。
三国魏相国府僚属名。《宋书·百官上》:魏元帝咸熙(264—265)中,相国府置“参战十一人。”僚属名,三国时魏相国府置,掌参谋战争事务。《宋书·百官志上》:“魏元帝咸熙中晋文帝为相国,相国府置中卫将军
官名。宋朝吏部侍郎左选置,参掌本选之事。参见“侍郎左选”。
官名。又作“右令”。春秋战国楚置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七年》:“郤宛直而和,国人说之。鄢将师为右领,与费无极比而恶之。”军事机关名,隋朝置。《隋书·百官志下》:“左右领左右府,各大将军一人,将军二人,掌侍
官名。西魏置,为大丞相府属官。《周书·王勇传》:“及太祖为丞相,引为帐内直荡都督。”
内侍官名。宋初置,后属入内内侍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从八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内侍官名,改为供奉官。官名。宋代内侍省、入内内侍省皆置此官,掌内侍供奉。见《宋史·职官六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