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。《明史纪事本末》卷十四记明代福建参政魏鉴、瞿庄笞死奸吏,“太祖曰:今两参政能置奸吏于极刑,所谓惟仁人能恶人也。特赐玺书劳之。”
官名。金设于同知宣徽院事下,正五品。元设于佥宣徽院事下,置二员,正四品。官名。元置,为宣徽院的佐官,员额二人,正四品,位在宣徽院事之下。
汉代少府所属有采珠玉金银之官,见《汉书·贡禹传》。
官名。又称“上介”。周朝置,外交使官行人的副使。《韩非子·八经》:“遗使约其行介”。《左传·昭公元年》:“楚公子围聘于郑”,“伍举为介”。杜预注:“介,副也。”
明智、明略、明远、明勇、明烈、明威、明胜、明进、明锐、明毅等十号将军的合称。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(525)置,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五班。陈改为拟六品,比秩千石。十位带“明”字的杂号将军名的合称,南北朝
官署名。① 魏晋南北朝于尚书省置五兵曹(七兵曹),设尚书为长官,初掌军令、军政等军事枢务,后专掌兵籍、征兵、仪仗等军事行政,十六国后燕及后秦、西秦、北凉等则称兵部。麴氏高昌国置为八部之一,设长史、司马
铁冠本为汉御史所戴的法冠,因其以铁为帽骨,故称铁冠。又因御史上朝弹劾时即戴此法冠,于是就成了御史的代称。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(980),并盐铁户部勾院、度支勾院置,又称三司都勾院,设判院一人,同勾当一人,掌检举违失。雍熙三年 (986),三部各置勾院。淳化三年 (992),复为都勾院。五年又分置
官名。辽置,见“内省”。
官名。即太府卿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太府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