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代军士名称。又称“官健”、“长征健儿”。原为防人或戍卒,唐制,凡军、镇、城、守捉,均有额定的防人或戍卒,由府兵充任,番役期限一般是三年一代。后以府兵无力自备武器资粮,于是逐渐定给身粮、家粮或其他赐予
同“内城巡警总厅军装所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清置,见“御茶膳房”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凡降级、革职官员恢复原官或原衔称开复。清制,内外官员,因故降革留任者,三年无过准予开复。京官,由各该衙门堂官详核咨部,由部题请恢复原级职; 如系按例自陈大臣,由其自行奏请。外官,由
屯田吏士,犹言屯田官兵。西汉在西域置都护或戊已校尉,领屯田官兵,掌护西域三十六国。《汉书·陈汤传》:“(元帝)建昭三年(公元前36年),汤与延寿出西域……(汤)与延寿谋曰:……如发屯田吏士,敺从鸟孙众
官名。清末设置,专办路矿事务。光绪十三年(公元1887年)以“督办云南矿务”名义任命;二十四年(公元1898年)以“督办直隶全省及热河矿务”名义任命;二十五年(公元1899年)任命“督办四川矿务大臣”
官名。秦、西汉为宗正副贰,秩千石,协助管理皇族外戚事务,参与审判宗室诏狱,由宗室充任。平帝元始四年(后4)改宗正为宗伯后罢。东汉复置,秩比千石。魏、晋、南朝沿置,或以他姓暂代。魏、晋、宋七品,梁四班,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黄皮室乣军监治官。
官名。金置。太祖建国时,以四勃极烈共掌国政,将国相撒改为国论忽鲁勃极烈,意为国家诸部统帅勃极烈,参议国政,统军作战。太宗改制,仍存此职。熙宗时废。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西上閤门副使置,从七品。武阶官名。宋政和中改西上閤门副使为右武郎,秩从七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