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吏部的内部机构。《光绪会典》中作档房,《清史稿·职官志》则作清档房。掌管吏部档案。设官有清字堂主事二人,另外,《光绪会典事例》卷一四七《书吏事例》中有堂书九人,应是清档房与本房所属吏员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官。著帐郎君院官员。掌宫帐禁卫、随行扈从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《隋书·和洪传》:“ (洪) 复从帝平齐,进位上仪同,赐爵北平侯,邑八百户,拜左勋曹下大夫”。正四命。
见“承宣布政使司”。官署名。明清设置,其全称为承宣布政使司。见“布政使”。
官名。元朝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置长官司,亦称蛮夷长官司,并以士人为长官。明朝沿元制,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。武职。云南、贵州等省设有。正六品,管所辖长官司之政,受地方武官都指挥使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初隶吏部
官名。 周朝置。 掌制作鼓。 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·人》: “人为皋陶。”郑玄注引郑司农: “皋陶,鼓木也”。孙诒让正义: “疑皋陶当读为鼛鼗”,《大司乐》有雷鼗、灵鼗、路鼗,则亦当有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兵马粮饷、官物文移之事。伊犁等地设六品伯克三人,阿克苏、库车等地设七品伯克九人。
罪名。指官员或诸侯王、列侯违抗、搁置皇帝诏命。西汉武帝时始立废格、诅诽之法,多从重判处,或至于死刑。
官名。掌管水源湖泽贡赋。《周礼·夏官》:“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”,“掌川泽之名,辨其物与其利害,而颁之于邦国,使致其珍异之物。”官名。掌管川泽的名称和物产。见《周礼·夏
官署名。即殿中省尚乘局,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复名尚乘局。参见“尚乘局”。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尚乘局为奉驾局,尚乘局奉御为奉驾大夫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