佥枢密院事
官名。元置,为枢密院的佐官。见“枢密院”。
官名。元置,为枢密院的佐官。见“枢密院”。
见“河东陕西道提刑按察司”。
官名。① 唐朝始置,为尚书省礼部头司礼部司长官。高祖武德三年 (620) 改仪曹郎设。额一员,从五品上。掌司事。因其地望清贵,又掌尚书省文翰之事,故多以有文名者居之,号为“南宫舍人”,短期内即可擢迁知
①官署名。即主爵曹。北齐为吏部三曹之一,掌封爵事,置郎中一员。隋朝置为吏部四曹(司)之一,设侍郎、员外郎各一员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侍郎为郎,废员外郎而置承务郎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改郎为郎中
北洋政府时期违反《临时约法》的各种非法议会之一。民国十四年(公元1925年)四月二十四日,临时执政段祺瑞下令,谓“法统”已成陈迹,制宪应早实现。五月一日公布《国民代表会议筹备处条例》。依此条例制定的《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公安侦查机关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于巡警部设探访队。三十三年,于民政部设稽查缉捕局,宣统元年(1909),将缉捕探访归併为缉探总局。专司侦探、缉捕事宜并检阅各种报告、新闻。置总办一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后改称台正,为中央观象台的主官。见“中央观象台”。
北洋政府于民国四、五年(公元1915~1916年)间实行学绩试验,于各道设“道试”,京兆属县试与道试相同。道试在道尹所在地举行,每二年一次。道区内中学毕业生或有同等学力、相当资者均可应试。设典试官一人
县门下吏名。晋代于郡府置门下议生,县亦置门下议生,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记北齐京县属吏,在主记之下有“议及功曹”,按同书记北齐清都郡设有议生,以晋代之例推之,“
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内部机构。掌保存并购置军装与器具,修理机械等事。设巡官一人,巡长一人,巡警四人。
明清贡监之一。指科举制度中,凡遇国家庆典或登极诏书,依例将府、州、县学生员之当贡者,贡入国子监之制。其为常例外之加贡,亦视为正途出身。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生员的一种。明清之制,凡遇国家庆典或皇帝即位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