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同四译馆稽查大臣
官名。清朝会同四译馆之最高长官。乾隆 (1736—1795) 时设,满洲大臣二人,於六部及都察院、通政司、大理寺等部衙衙门内奏请钦派。统摄馆事。光绪二十九年 (1903) 裁。
官名。清朝会同四译馆之最高长官。乾隆 (1736—1795) 时设,满洲大臣二人,於六部及都察院、通政司、大理寺等部衙衙门内奏请钦派。统摄馆事。光绪二十九年 (1903) 裁。
官名。清朝中央机构中之属官,掌册籍整理之事。如吏部文选司、兵部武选司中即设,由该部笔帖式中遴选。五年期满,勤慎无过,案卷清楚,可升用。
宋代实行三舍法时累积分数以考核成绩的一种方法。在三舍法中实行等第记分法,有所谓八分为优、六分为平、五分为否的规定。分数相差二三厘者,允许作整分计算,但不得过一名,且须报请批准。所谓八分与六分,指由累积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掌囚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北齐置,见“食官署令丞”。
“行人”别称。《诗经·小雅·皇皇者华》:“駪駪征夫, 每怀靡及。 ”毛亨传: “征夫, 行人也。 ”郑玄笺: “征夫即受君命当速行,每人怀其私相稽留,则于事无所及。”
官名。金正大元年(公元1224年)置,员额二人,秩从六品。掌太后宫传达之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宦官。掌炊供饭食。《周礼·地官》“饎人,奄二人,女饎八人,奚四十人”,“掌凡祭祀共盛。共王及后之六食。凡宾客,共其簠簋之实。飨食,亦如之”。
官名,汉置,职如县尉,大道二人,小道一人,掌道兵,主治安、禁盗贼。凡县主蛮夷曰道,万户以上置令,不满万户置长、皆有丞、尉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。
官名,掌管地方军队,护卫京师及京师左郊的武事、治安纠察等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即“法依旦尼哈番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