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坊局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隶太府寺司染署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隶太府寺司染署。
大理寺官通称。司法官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:“法家者流,盖出于理官,信赏必罚,以辅礼制。”
官名。北魏初置。道武帝拓跋珪以吏部尚书崔宏为之,赐爵白马侯,与旧功臣司空庾岳等同班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改定官制后未见。见《魏书·崔玄伯传》。
官署名。为长宁寺的主官,见“长宁寺”。
官名。大兴县为明清二京县之一,以知县为主官,掌一县之政,员额一人,秩正六品。清制县署设于京师安定门迤南的教忠坊,所属有丞一人,秩正七品,设署于礼贤镇,有攒典一人佐之;典史一人,掌监狱事务,秩未人流,设
官爵品级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 “百姓内(纳)粟千石,拜爵一级。”秦制,以战争中斩敌之首加爵,斩敌一首加爵一级,斩敌十首,即为十级。
元朝吏职。掌执用中书省印。设四员。吏员名。元置,属中书省,员额四人,掌执用省印。中书省设中书令时,改称监印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简称江西司郎中。①明清户部江西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,改江西部郎中设,一人。南京户部江西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设,汉郎中一人。满洲司官初
官名。辽置,见“十二宫宫官”。
即“拨历”。
官名。管理道教事务之道官。五代后周始设,掌理道人词讼等事。宋因设道录院。金朝设于各路,掌领一路之道人。元朝亦设于路,为道录司之长官,下设书吏、公使人等。掌理所属道人,如有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