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涉署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交涉员的公署。见“交涉员”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交涉员的公署。见“交涉员”。
官名。隋初置, 大理寺司直十人,炀帝时增至十六人,掌出使推覆,若大理寺有疑案,则参议之。唐因隋旧制,置司直六人,所属有司直史二人。宋大理寺亦置司直,地位在评事之上。
官名。觯为古代酒器。隋唐于光禄寺良酝署置奉觯,隋制一百人,唐制一百二十人,掌宴会或祭祀时所用的酒器。
任官制度。明朝定凡重要官职,多召集内阁、吏部、九卿、科道会官推举,然后由皇帝决定任命。清代任用官员的方式之一。初因明廷推之制,内自大学士至京堂,外官督抚藩臬,由廷臣会推。后来停止会推,用开列题请的办法
官名。南诏官,主商贾,由清平官、酋望、大将军兼。
爵名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九年(495)置,封诸孔宗子中一人,食邑一百户,奉孔子祀。北齐沿置。从五品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膳部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海关海事部的一科。见“海事部”。
见“宫观官”。
使职名。唐朝吏部考功司之属,主持中外官考课。
官名,汉置,治塞外浑怀障,掌地方治安,防止外族侵略。《汉书·地理志下·北地郡》:“富平(县),北部都尉治神泉障,浑怀都尉治塞外浑怀障。”治:此处指都尉府所在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