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易所监理员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八月八日公布的《交易所监理员规程》规定,凡设有交易所地方,置交易所监理员若干人,由实业、财政两部派充。监理员承实业、财政两部部长之命,依照《交易所法》及本规程的规定执行交易所监督、检查事项。因职务的需要得酌用办事员,其名额由实业、财政两部核定。监理员不得参加交易所买卖,违者以职论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八月八日公布的《交易所监理员规程》规定,凡设有交易所地方,置交易所监理员若干人,由实业、财政两部派充。监理员承实业、财政两部部长之命,依照《交易所法》及本规程的规定执行交易所监督、检查事项。因职务的需要得酌用办事员,其名额由实业、财政两部核定。监理员不得参加交易所买卖,违者以职论。
指俸六百石以上的官吏。《汉书·景帝纪》:“吏六百石以上,皆长吏也。”铜印墨绶的官吏皆六百石以上。《后汉书·显宗孝明帝纪》:“令司隶校尉、部刺史岁上墨绶长吏视事三岁已上理状尤异者各一人,与计(吏)偕上。
官名。见“东观学士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时,行使国家司法权的机关。过去司法机关由行政机关兼理,清朝末年,行政和司法才开始分开,设初级、地方、高等审判厅及大理院为审判机关,采用四级三审制。民国改各级审判厅为法院,分初级、地方、高等
即“著作佐郎”。
武官名。清置,初称梅勒额真,顺治十七年(公元1660年)定梅勒额真的汉文名为副都统,为八旗都统衙门的副长官。参见“梅勒额真”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少府,为考工室令副职。武帝太初元年 (前104) 改考工丞。官名,西汉置。为考工室令之副,佐令掌职事。详“考工室令”条。
官名。明朝鸿胪寺置,一人,从七品。详见“鸿胪寺左丞”。
官名。刑部比部司次官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 始置,掌本司籍帐,侍郎缺则代理其职。炀帝初废,大业三年(607) 又置承务郎,职掌略同。唐高祖武德三年 (620) 复置,从六品上。高宗、玄宗时先后随本
官名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内馆之主官。管理内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所居馆舍之事。额设一人,以六部保送之司官充任,每年一更代。下设大吏四人,小吏八人等佐理馆务。另有捕盗章京一人,由步军统领衙门派充,专司保护蒙古人
爵名。参见“开国男”。爵位名。北魏始置,秩五品,地位在散子之下,散男之上。北齐亦置,秩与北魏同。唐制开国县男,从五品,食邑三百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