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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等县

县的等级之一。见“一等县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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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殿中丞

    官名。殿中省佐贰官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改殿内丞置,员二人,从五品上协助殿中监、少监处理本省日常事务,兼勾检稽失,省署抄目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随本省改名中御大夫。咸亨元年(670)复旧。北宋前

  • 掌

    宫中女官名。见“司”。

  • 左天厩坊

    见“天厩坊”。

  • 右军巡院

    见“军巡院”。

  • 小县

    县的等级之一。见“大县”。

  • 推事长

    官名。清末高等审判分厅与地方审判厅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后各省城、府、大商埠设地方审判厅,大商埠设高等审判分厅,始置。每厅一人,从五品,奏补。掌本厅审判事宜,并监督所属各员。

  • 祭酒散骑常侍

    官名,魏置,掌侍从左右。《宋书·百官志下》:“魏文帝黄初初置散骑合于中常侍,谓之散骑常侍,始以孟达補之,久次者为祭酒散骑常侍,秩比二千石。”

  • 司稼寺少卿

    官名。见“司稼寺卿”。

  • 南右卫大将军

    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南右卫长官,置一人。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南右卫长官,置一人。

  • 左果毅都尉

    官名。唐朝折冲府次官之一。太宗贞观十年(636)改别将(车骑将军)置,一员,上府从五品下,中府正六品上,下府从七品下,与右果毅都尉掌通判府事,为折冲都尉副职。辽朝诸卫各置二十八员,为加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