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大夫
官名合称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新增散职,即光禄大夫(从一品)、左、右光禄大夫(正、从二品)、金紫光禄大夫(正三品)、银青光禄大夫(从三品)、正议大夫(正四品)、通议大夫(从四品)、朝请大夫(正五品)、朝散大夫(从五品)。
官名合称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新增散职,即光禄大夫(从一品)、左、右光禄大夫(正、从二品)、金紫光禄大夫(正三品)、银青光禄大夫(从三品)、正议大夫(正四品)、通议大夫(从四品)、朝请大夫(正五品)、朝散大夫(从五品)。
官名。明朝管理全国道教事务衙门道录司职官。洪武十五年(1382)置,左右各一人,从八品,以道士为之。
官名。即卫尉少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(670)复; 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又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名卫尉少卿。
官署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(978)置,掌烧变朱红以供丹漆绘饰之用,设监官一人,以内侍充任。真宗咸平(998—1003)末暂罢,大中祥符元年(1008)复置。官署名。宋太平兴国三年(公元978年)置,
官名。北魏始置。唐玄宗开元 (713—741)中置,为六仪之一,位顺仪下,芳仪上,员一人,正二品。宋朝属“嫔”,位顺容下,为正二品内命妇。内命妇名。宋置,为皇帝之妾。
见“湖广等处行中书省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委任依附其政权的少数民族首领为之,可世袭。北齐沿置。有“第一领民酋长”,“第二领民酋长”“第三领民酋长”等,详见各条。官名。北魏地方制度,除在汉族地区实行郡县制度,以护军制度统治汉人以外
官署名。清置,为八旗办理共同事务的机构。简派各旗都统副都统八人为值年旗大臣,掌理八旗合办事务,如拣选公中佐领之拟补官员;驻跸热河时带领各旗营官员引见,验放六品以下官员;兼管事之大臣请简时咨取各旗大臣衔
参见“东京小冢宰”。官名。北周置,为东京六府的主官,秩正六命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房陵王勇传》:“出为洛州总管、东京小冢宰,总统归齐之地。”参见“小冢宰上大夫”。
地区名。指蒙古高原北部,以别于高原南部的内蒙古。清代分为喀尔喀四部和科布多、唐努乌梁海二区。喀尔喀四部及其所附额鲁特、辉特二部,分为四盟:车臣汗部二十三旗组为克鲁伦巴尔和屯盟;土谢图汗二十旗组为汗阿林
即陪都,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