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战车与步卒组合的基本单位。商代时车战逐渐成为主要的作战形式,其时战车与步兵分别编组,战车以辆计,步兵以行组成。周初仍沿商代体制,战车与步兵分编,后来逐渐演变为战车与步卒合同编组。以战车为主体,每车配备一定数量的徒兵,其编组单位称为乘。每乘有战车一辆、挽马四匹、辎重车一辆,官兵共三十人。其中甲士十人(车上三人,车下七人),战斗徒兵十五人,后勤徒役五人(其中管炊事者二人,管饲养者二人,管衣甲装具者一人)。其时由于战车增多,一般以宽正面的矩形方阵进行作战,对战车御者的技术要求不断提高,御术的优劣直接影响战争的胜败,所以原以车左充任的战车之长,此时即改由御者充任。至于指挥官乘坐的指挥车,仍以居于车左的指挥官为首。至春秋时乘的人数又有变化,乘又有攻车与守车的区分。张预《孙子注》引曹操《新书》说:“攻车一乘,前拒一队,左右角二队,共七十五人;守车一乘,炊子十人、守装五人,厩养五人,樵汲五人,共二十五人;攻守二乘,凡百人。”车战是与奴隶社会相始终的,随着车战的消亡,作为战车与步卒组合单位的乘亦不复存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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