举叙司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八司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法部及所属衙门司员的升降补调京察考核等事,并考验法官、书记、律师、法律毕业生各员事项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部。掌法部所属官员的升补降调、奖惩考核,京察等事及考验法官、律师、法律毕业生各员事项。设官有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八司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法部及所属衙门司员的升降补调京察考核等事,并考验法官、书记、律师、法律毕业生各员事项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部。掌法部所属官员的升补降调、奖惩考核,京察等事及考验法官、律师、法律毕业生各员事项。设官有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宝玺、金银符牌。世祖中统元年(1260),始置符宝郎二员。至元十六年(1279),立符宝局,给六品印。十七年,升正五品。十八年,改典瑞监,秩正三品。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,升典瑞
清代由总督直辖的绿营兵。见“绿营兵”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祝祷之事而熟悉商朝礼法的官吏。《仪礼·士丧礼》: “商祝袭祭服褖衣次”。郑玄注: “商祝,祝习商礼者。”
官名。三国魏置,为东宫属官。北周武帝建德三年(574)置十员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置四员,隶桂坊,咸亨元年(670) 废桂坊后,隶太子左春坊。玄宗开元(713—741) 中定为三员,正六品下,分
“吏部”别称。《晋书·石季龙载记上》: “有所调用,皆选司拟官,经令、仆而后奏行。不得其人,案以为令、仆之负、尚书及郎不坐。至是,吏部尚书刘真以为失铨考之体而言之。”或说明、清亦为吏部所属文选清吏司的
官名。三国魏置,掌管边郡苑马的牧养,六品。下设司马。西晋改置典牧都尉。十六国前秦复置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畜牧,类似汉朝诸牧师苑三十六所的苑监和唐朝的牧监。《唐六典·太仆寺·上牧监》注:“魏置牧官都尉,
武官名。明置,见“五军都督府”。
三国两晋南北朝尚书省度支曹长官通称。亦称度支郎中,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。隶度支尚书。魏、晋、宋六品,梁五班,陈四品、六百石,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郎中为五品上,郎从五品中,二十三年皆称郎中,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隶太府寺诸冶西道署。
官名。金大安元年(公元1209年)置武成王庙,有令及丞,掌春秋祀享,以郊社令、丞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