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洋政府于高等审判分庭内配置检察官一人,称为分庭检察官,执行检察事务,不另设分庭。
掌记载皇帝言行之官员。自汉朝以后,皇帝皆修记其言行的起居注。魏晋及南朝多以著作郎兼司其事。北魏设起居令史,又别设修起居注、监起居注等,始有专官。隋内史省(中书省)设起居舍人。唐、宋又于门下省设起居郎,
官名。见“匠师中大夫”。
参见“十骁将军”。官名。梁置。为百号将军之一,拟官六品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》。参看“骁雄将军”条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火器营职官,正三品,位在翼长之下。于各营总内拣选充任。分掌章奏文移及内、外火器营训练之事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领兵,随从征伐。多授予宗室。《三国志·孙峻传》: “孙权末,(峻)徙武卫都尉,为侍中。”官名,三国吴置,掌领兵征伐或宿卫,位低于校尉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峻传》:“孙权末,徙武卫都尉,为
官名,汉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平,秩皆六百石,属廷尉。东汉省右平,只置左平一人,掌平决诏狱。魏、晋不分左右,称廷尉评,北魏、北齐、隋沿其制。隋炀帝置评事四十八人,掌与司直同。唐置评事八员,从八品下。见《
官署名。尚书省诸郎曹之一。西晋置左、右、南、北主客曹,各设郎(郎中)。初属客曹尚书,后不详。东晋省并主客曹。北魏复置,或说属仪曹尚书。北齐省。
战国时期秦国统帅五百人军队的将官。《商君书·境内》: “五百主,短兵五十人。”武官名。战国时秦国军队编制,每五百人设五百主一人以统率之。
官制用语。进士科举人殿试合格,进入第四甲或第五甲或第三、四、五甲,即赐此等出身,简称同出身。明清为殿试三甲获得者,一甲赐进士及第,二甲赐进士出身,三甲赐同进士出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