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卫生委员会
卫生部直辖机关。国民党政府卫生部为讨论全国卫生设施而设置,依照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十二月十七日公布的《中央卫生委员会组织条例》规定,本会委员定为十三至十七人,由卫生部部长延聘富有卫生学识经验的人员充任,其中卫生部长、次长、技监及中央卫生试验所所长为当然委员。聘任委员任期一年,期满可以续聘。每半年开会一次,以卫生部长为主席。本会设秘书一人,事务主任一人,事务员二至四人,分掌记录、编辑及撰拟、收发、缮校文件并其他一切事务。
卫生部直辖机关。国民党政府卫生部为讨论全国卫生设施而设置,依照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十二月十七日公布的《中央卫生委员会组织条例》规定,本会委员定为十三至十七人,由卫生部部长延聘富有卫生学识经验的人员充任,其中卫生部长、次长、技监及中央卫生试验所所长为当然委员。聘任委员任期一年,期满可以续聘。每半年开会一次,以卫生部长为主席。本会设秘书一人,事务主任一人,事务员二至四人,分掌记录、编辑及撰拟、收发、缮校文件并其他一切事务。
官名。秦朝属治粟内史。西汉景帝后元年(前143)更属大农令,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属大司农。各郡国农监皆置,有丞,应为劝农之官。官名,秦汉皆置,为农监长官,属大司农,掌农事,主劝农殖谷、分租官田、屯
官名,俸中二千石,掌四方归降的少数民族;在郊庙祭祀时,掌赞导,请行事;诸王入朝郊迎时,掌礼仪;皇子封王,掌赞授印绶;封拜诸侯和诸侯嗣子及封四方少数民族头领时,掌召拜;王死,使吊祭及拜王嗣。有丞一人,俸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设置,以局长为主官,下辖建筑科、购办处、军需学校。北洋政府时期改称“军需司”,参见该条。
即“郭什哈辖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主持明堂的营建事务。清河王元怿以太傅兼任。见《北齐书·李元忠传》。
官署名。北宋置于澶州,掌就近治理河渠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或置外都水使者领之。又置南、北外都水丞司,以外都水丞领之,分治河事。徽宗宣和三年(1121)罢。南宋高宗绍兴九年(113
官名。北齐属大宗正寺,员一人,佐大宗正卿、少卿管理皇族宗室事务,七品。北宋属大宗正司,员二人,以文臣京朝官以上充任,佐知大宗正事、同知大宗正事训导宗室,纠其违失。南宋改置知大宗正丞一人。金朝属大宗正府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宋设置, 属于不遇类科目。唐于建中元年(公元780年)诏举,张绅等三人及第。宋于仁宗时诏举。
官名统称。北宋初有制置茶盐使。徽宗政和元年(1111)命江、淮、荆、浙六路置茶盐提举一员,后各路均置,称提举茶盐香矾事。或由转运使、提点刑狱公事兼领。掌一路茶、盐之政。其官署为提举茶盐司。南宋高宗绍兴
官名。南齐置。《南齐书·王奂传》: “校籍郎王植属吏部郎孔琇之以校籍令史俞公喜求进署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