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卫生委员会
卫生部直辖机关。国民党政府卫生部为讨论全国卫生设施而设置,依照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十二月十七日公布的《中央卫生委员会组织条例》规定,本会委员定为十三至十七人,由卫生部部长延聘富有卫生学识经验的人员充任,其中卫生部长、次长、技监及中央卫生试验所所长为当然委员。聘任委员任期一年,期满可以续聘。每半年开会一次,以卫生部长为主席。本会设秘书一人,事务主任一人,事务员二至四人,分掌记录、编辑及撰拟、收发、缮校文件并其他一切事务。
卫生部直辖机关。国民党政府卫生部为讨论全国卫生设施而设置,依照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十二月十七日公布的《中央卫生委员会组织条例》规定,本会委员定为十三至十七人,由卫生部部长延聘富有卫生学识经验的人员充任,其中卫生部长、次长、技监及中央卫生试验所所长为当然委员。聘任委员任期一年,期满可以续聘。每半年开会一次,以卫生部长为主席。本会设秘书一人,事务主任一人,事务员二至四人,分掌记录、编辑及撰拟、收发、缮校文件并其他一切事务。
官名。① 西周置为武官。《尚书·周书·牧誓》:“王曰: ‘嗟,我友邦冢君、御事、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、亚旅、师氏、千夫长、百夫长。’”孔颖达疏:“《周礼》二千五百人为师,师帅皆中大夫”,“孔以师虽二千五百
官署名。元武宗至大四年(1311)七月设,秩正三品,官五员。十月,官员增置为八员。掌管皇帝营盘纳钵及拨给各投下草原牧地,处理有关词讼。设太卿一员(正三品)、太监二员(从三品)、少监二员(从四品),均以
官制用语。代理、兼摄之意。汉朝指官吏未授正式官衔暂且代行职权,其位低于正式官职。亦指副职。如假候、军假司马。魏晋南北朝多见,举凡实职、加官皆可假授。北魏更有“假爵”之制。授于假职者,或为临时性,以提高
汉顺烈梁皇后未立为后时称小贵人,因与其姑同时选入掖庭,封为贵人,故称小贵人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:“顺烈梁皇后讳妠,永建三年,与姑俱选入掖庭,遂以为贵人。阳嘉三年,有司奏立长秋宫,梁小贵人宜配天祚,正位
宋朝总领所干办公事简称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详见“左牝署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属尚书省兵部。掌受发省部及外部文字。设管勾、同管勾领司事,秩从七品、从八品。官署名,金朝置。掌受发省、部及外路文字。属尚书兵部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见“大承华普庆寺都总管府”。
官名。明置,见“锦衣卫中所指挥使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。世祖至元十九年(1282)由畏兀儿提刑按察司升立,设官、职掌与御史台略同。置台永昌路(今甘肃永昌),监治河西地区和畏兀儿地区。二十年,省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