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兵马指挥司
官署名。明、清五城兵马司之一。凡京城内外,划境为五,其中间地域属该司,掌巡捕盗贼、疏理街道及囚犯、火禁之事。明朝设指挥一人,正六品,副指挥四人,正七品,吏目一人; 清治置,改副指挥只设一人,俱汉员。
官署名。明、清五城兵马司之一。凡京城内外,划境为五,其中间地域属该司,掌巡捕盗贼、疏理街道及囚犯、火禁之事。明朝设指挥一人,正六品,副指挥四人,正七品,吏目一人; 清治置,改副指挥只设一人,俱汉员。
官署名。元朝隶武备寺,掌制造兵器,分设于大同、平阳、保定、真定、上都、辽河、蔚州、宣德、东平、大宁等路,按所统工匠人数定秩,从五品、正从六品不等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名。唐朝北衙禁军左羽林军统兵次官,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置,员二人,从三品。德宗贞元三年 (787) 增一员。辽朝亦置,为加官。
隋炀帝时府兵十二卫中的两卫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增设,掌领外军宿卫,所统府兵称射声卫士,设官同“左右翊卫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东汉始于太常属官太史令下置明堂丞,掌明堂事。南朝宋孝武帝大明中(457—464)置明堂令,而以丞为副,直属太常。南齐、梁、陈沿置。梁位二班,陈位五品、秩六百石。官名,南朝宋齐梁陈皆置,掌明堂之事
科举制举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不遇类科目。开元十七年(公元729年)诏举,吴巩及第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主管钱币的铸造事务。下设长史。参见《魏书·高崇传》。
官名,东汉置,为王侯属官,掌佐园陵啬夫祭祀和征求。《后汉书·城阳恭王祉传》:“诏零陵郡奉祠节侯、戴侯庙,以四时及腊岁五祠焉。置啬夫佐吏各一人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随侍在皇帝左右,由功臣子弟及武勇之士充任,地位较高。《魏书·韩茂传》:“以军功赐茂爵蒲阴子,加强弩将军,迁侍辇郎。”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,皆未载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兵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统司火下士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署名。即右威卫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右威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