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晋设此官。《晋书·职官志·治书侍御史》:“泰始四年,又置黄沙狱治书侍御史一人,秩与中丞同,掌诏狱及廷尉不当者皆治之。后并河南,遂省黄沙治书侍御史。官名,晋太始四年(公元268年)置,员额一人,品
官署中掌刑事判牍者称刑名,或刑席,也称刑名师爷。清代知县幕宾名。掌理杀伤斗殴窃盗等词讼。
1、西汉京城及其附近的行政区名,为三辅之一,其辖区西起长安,东至湖县。2、京兆尹的省称。《汉书·张敞传》:“敞为京兆,朝廷每有大议,引古今,处便宜,公卿皆服,天子数从之。”
官名。明置为行人司副长官,左、右各一人,从七品,协司正掌司事。
官署名。唐初秦王、齐王府所领侍卫府之一,置统军一人,掌领亲事,侍卫陪从; 又有长史、录事及兵、铠曹参军事、库直等属; 太宗贞观(627—649)以后不分左、右。见“亲事府”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凡官员被台谏官上疏奏论其罪过并请朝廷贬责,称为遭章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器工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仆人所属掌文书的小吏。《仪礼·大射》:“仆人士相上工。”郑玄注:“仆人正,仆人之长”,“士,其吏也。”贾公彦疏:“士其吏也者,以其在仆人之下,故知仆人之吏。吏则府史之类。”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统领南京侍卫亲军步军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四班,拟轻车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仍拟轻车将军等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