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三省

三省

官署合称。即尚书省、中书省、门下省。尚书、中书、门下三省并存,自三国魏始,尚书已成朝官,为政务机构; 中书也逐渐分局问政,却未转为朝官; 门下亦渐染指政事,仍以宫职尤多,国事运转须经三省而实现。南北朝后期,三省分职逐渐明朗。至隋,中书、门下由官职转为朝官,尚书执行、中书出令、门下封驳。唐初,二省形成鼎足之势,三省长官尚书令 (后为仆射)、中书令、侍中入政事堂共议国政,执行宰相职能; 高宗至玄宗前后,三省长官的宰相地位渐为同平章事取代,三省并重遭破坏,时而中书为重,时而门下为重,三省分权也发生变化,中书出令为翰林学士院分割,门下封驳分散到尚书、中书,尚书执行权转移,专司一职,分管部务。五代时,枢密使发展为武宰相,进一步分割同平章事的相权。北宋初,政归中书门下、枢密院及三司,宰相不专任三省长官,三省类以它官主判,三省长官以下各官用于寓禄秩、叙位著; 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废中书门下及三司,重建三省,与枢密院共掌大政,以尚书省长官左、右仆射为宰相,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职,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中书令职; 门下省审命令、驳正违失,中书省掌进拟庶务、宣奉命令,尚书省掌施行制命; 哲宗元祐 (1086—1094) 间,令三省同取旨; 南宋高宗建炎三年(1129),并中书、门下二省为一,仍与尚书省统称三省。


三省指中书省、门下省、尚书省,为宰相职务。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一》:“初,唐因隋制,以三省之长中书令、侍中(门下)、尚书令共议国政,此宰相职也。”隋唐两代,三省因为最高政务机构,一般为中书决策,门下审议,尚书执行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左副都御史

    官名。又称“副宪”。明清都察院之副长官。佐左都御史掌院事。明洪武十六年 (1383) 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秩正四品。十七年升秩正三品。洪熙元年 (1425),南京都察院设右副都御史一人。清顺治元年 (1

  • 染工上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染人置,员一人,下设染工中士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染人”。

  • 宋朝乡村基层组织名。太祖开宝七年(974),设于乡里之间,置户长掌催纳租赋,耆长掌维持治安。

  • 东北路监军马使

    官名。辽朝置,为东北路监军马司长官。

  • 崇宁库

    官署名。北宋徽宗崇宁(1102—1106)中置,职掌同元丰库。官库名。见“元丰库”。

  • 省马院

    官署名。南宋养马机构。孝宗淳熙元年(1174),置养马使唤人,由步军司差拨。

  • 中部大夫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谷浑传》: “(谷季孙)入为秘书中散,迁中部大夫。”参见“中部”。

  • 小稍伯上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职掌参见“稍伯中大夫”。

  • 分发

   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任用官员之方法。京官称分衙门学习行走,外官称发省差委试用,统称分发。如新进士等分部学习行走或以知县分发差委者即是。

  • 幢主

    官名。南北朝置,为幢的主将,所领人与数与队主相近,主要用于仪卫,在必要时也参加作战。多以他职兼领。北齐时与军主、别将、统军、都将合列为“备身五职”,备宿卫; 将作寺亦置,负责营造。北齐从九品,北周正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