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唱三注
唐代铨选中的注官手续。唐制,铨试合格后注官,得参考选人意愿,即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下》所谓“询其便利而拟”,选人不同意所拟官职,可以要求重新注拟,经三次注官唱名仍不同意时可以等候下届注拟。下届冬集时可免试书判,只需检旧判注拟。但若选人于三铨注唱时无故不到者,则不在重注之列。
唐代铨选中的注官手续。唐制,铨试合格后注官,得参考选人意愿,即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下》所谓“询其便利而拟”,选人不同意所拟官职,可以要求重新注拟,经三次注官唱名仍不同意时可以等候下届注拟。下届冬集时可免试书判,只需检旧判注拟。但若选人于三铨注唱时无故不到者,则不在重注之列。
官署名。元有梁家寨银场、明世银场、密务银场、宝山银场、烧炭峪银场、胡宝峪金场、七宝山炭场,各置提领所,俱属中政院,秩从七品。每所各设提领、同提领、副提领各一人。
宋朝乡役名。又称甲首、催头。神宗熙宁七年(1074 )置,由保丁轮流充任,代户长催税。元丰八年(1085)罢。哲宗绍圣元年(1094)复置。(1)宋乡役名。又称“甲首”、“催头”。熙宁六年(公元107
官名。清朝光绪二年(1876)设。正二品。辖副使一人。二等、三等参赞各一人,二等、三等通译官各一人,一等、二等书记官各一人,商务委员一人。四年,设神户大阪正理事一员,长崎正理事一员,横滨、筑地正理事一
殿廷卫士名。明置,见“大汉将军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统领西南面拽刺军。设详稳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由提刑按察司改名,仍置司太原,为内八道监司之一,直隶御史台。参见“肃政廉访司”。
职衔名。隋、唐宰相职衔名义。《隋书·苏威传》: 拜纳言,炀帝嗣位,高颎等诛,坐免,“岁余,拜鲁郡太守。俄召还,参预朝政”,“后岁余,复为纳言”。《旧唐书·太宗纪上》:贞观元年(627)九月,“御史大夫
散官名号。金朝始置为散官,以授从二品下文官。元朝始置,改文官从一品,宣授。明朝文、武散官均置,从一品,初授。官名。金为从二品下文官,元为从一品文散官,明为从一品文、武散官,清为从一品封阶。见《金史·百
官名。十六国代置。《奚智墓志》: “君,故大人,大莫弗乌洛头之曾孙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二○七)
即“安徽清吏司郎中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