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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司设案
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盐铁七案之一。掌旬设、节料、斋钱、餐钱、羊豕、米面 薪炭、陶器等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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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牧率

    参见“牧帅”。

  • 田帛禄制

    魏晋南北朝时期以土地、实物为主的俸禄制度。三国魏的官秩多沿汉之旧,官俸似亦同汉,但因当时承汉末大乱之后,财政困难,实际上尚不能如汉制支付。晋代实行占田制,品官有职田以充俸禄。此外并给谷、绢、绵、菜田、

  • 二十五仓

    宋代司农寺所属官仓。掌谷物廪藏之事,以供官吏、军兵禄食之用。

  • 督捕清吏司郎中

    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督捕清吏司长官。简称督捕司郎中。雍正十二年(1734)设。满、汉各一人,正五品。掌督捕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。

  • 三部推官

    见“三部巡官”。

  • 公人

    见“公吏”。

  • 新班遇缺

    清朝捐纳事例之一,乃后期之加捐花样。咸丰九年(1859)为鼓励加捐而特设之班次。同治中又添设新班遇缺先一班,皆因成交纳实银而称为银捐。其选用之优异仅次于新班遇缺先,以至有“序补过速,见缺指捐”之指斥。

  • 民科推丞

    见“大理院推丞”。

  • 者线蒙庆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

    元朝官署名。隶云南行省,治者线 (今泰国清盛)。泰定帝泰定四年(1327),因八百媳妇土官之请置。惠宗至正二年(1342),并入八百宣慰司。

  • 相室

    官名。战国置。①执政大臣泛称。《韩非子·孤愤》: “主失势而臣得国,主更称蕃臣,而相室剖符,此人臣之所以谲主便私也。”陈奇猷注: “松皋圆曰: ‘三晋以大夫为诸侯, 犹仍旧号, 故呼相国为相室。’奇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