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司户税案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户部五案之一。掌夏税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户部五案之一。掌夏税。
官名。司工即司空。战国司工官分左右。战国官印有之。见《古玺汇编》第八九号。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二年(628)置,员一人,从五品上,为尚书左丞副贰,协掌尚书都省事务,监管吏、户、礼部诸司政务,举稽违、署符目、知直宿,位在诸司郎中上; 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左承务,咸亨元年(6
官名。金朝皇后位下女官。掌帐幕床褥舆伞、洒扫铺陈、薪炭灯烛之事。设一员,秩正九品。宫中女官名。金置直閤、司陈各一人,秩九品,为皇后位下女职。掌帐幕床褥舆伞,洒扫铺陈、薪炭灯烛之事。
官署名。① 尚书省六曹之一,西晋置,设尚书。武帝太康(280—289)中改名“田曹”。②尚书省诸郎曹之一。西晋置(或说三国魏已置),掌屯田事务,设郎(郎中),东晋省。南朝梁、陈复置。北魏亦置,或说隶仪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于库乌科唐镇抚使公署审判处,负责审判事务。
官名。东汉置,属羽林中郎将,为羽林左监副职,员一人,秩三百石,助羽林左监领羽林左骑,掌宿卫侍从。官名,东汉置,属光禄勋,为左监之副,佐左监掌羽林左骑,主宿卫送从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光禄勋》:“羽林左监
制置使简称。
官制用语。又称削籍、落籍。宋朝学制和官制中的一项规定。太学生严重违犯学规,或请长假满一年,即予除籍。官员犯某些罪过,以除籍为处分,降为平民。文武官因故亡没者,例皆除籍。(1)指官员开除名籍,为官员处罚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提法使司所属机构、掌本司及省司法各员补署升降奖惩及收发文牍、稽核度支诸事宜。置科长一人,一等科员一人,二等科员 一至四人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太祖阿保机置六部奚,命勃鲁恩主之,为辽有奚王之始。终辽之世,一直为奚族的最高长官,统领奚族军民之政。亦称“奚六部大王”、“六部奚王”、“奚部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