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今湖北武汉市西北新沟镇。旧属夏口县,民国时有县佐驻此。
一名石维山。在山西永济市东,接运城市界。《隋书·地理志》:河东郡虞乡县“有石锥山”。
明置,属石泉县。在今四川北川县西北坝底羌族藏族乡。清康熙四十二年(1703)废。
南齐置,属蔡阳郡。治所在今湖北枣阳市西四十里翟家古城。梁与西蔡阳县合并为蔡阳县。古县名。南朝齐置,治今湖北省枣阳市西南。与西蔡阳县同为蔡阳郡治。后与西蔡阳县合并为蔡阳县。
明洪武四年 (1371) 置,属河州卫。治所在今甘肃岷县。十一年 (1378) 升为岷州卫。明洪武四年(1371年)置,驻今甘肃省岷县。属河州卫。十一年升为卫。
即今宁夏南部清水河。《水经·河水注》:高平川 “即苦水也,水出高平川大陇山苦水谷。建武八年世祖征隗嚣,吴汉从高平第一城苦水谷入,即是谷也”。古水名。(1)即“瓠河”。(2)即“高平川”
①西汉初置,治所在平原县(今山东平原县西南二十五里张官店)。辖境相当今山东平原、陵县、禹城、齐河、临邑、商河、惠民、阳信等市县地。东汉永宁元年(120)改为平原国。建安十一年(206)复为郡。三国魏黄
即彭道鱼池。在今四川阆中市西南十里。《寰宇记》 卷86阆州阆中县: “ 《四夷述记》:州西南十里有郭池,周约五十亩。” 唐以后渐成平陆。
即恒山。本指河北曲阳县西北恒山(今河北阜平县东北大茂山)。《尚书·舜典》:“十有一月朔巡守,至于北岳”。孔传:“北岳,恒山。”明以后指今山西浑源县东南恒山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 浑源州:“南有恒山, 即北
在今湖南江永县西北。宋本 《寰宇记》 卷116永明县: “掩山在县西北三十里,接营山。又西连青山。有一岩,穴口有石掩塞,因为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