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藏
在我国西南部。北面与新疆、青海接壤,东面与四川、云南接壤。西面及南面分别与巴基斯坦、印度、尼泊尔、锡金、不丹、缅甸等国家为邻。面积120万平方公里。古为羌、戎地,唐、宋为吐蕃地,元代为宣政院管辖的乌思、藏、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地。明代为乌思藏、朵甘二都指挥使司及阐化、辅教等王地,清代分为卫(前藏)、藏(后藏)、喀木(康)、阿里四部,总称西藏。1965年成立西藏自治区。
见“西藏自治区”。
在我国西南部。北面与新疆、青海接壤,东面与四川、云南接壤。西面及南面分别与巴基斯坦、印度、尼泊尔、锡金、不丹、缅甸等国家为邻。面积120万平方公里。古为羌、戎地,唐、宋为吐蕃地,元代为宣政院管辖的乌思、藏、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地。明代为乌思藏、朵甘二都指挥使司及阐化、辅教等王地,清代分为卫(前藏)、藏(后藏)、喀木(康)、阿里四部,总称西藏。1965年成立西藏自治区。
见“西藏自治区”。
即今云南富宁县东归朝镇。明崇祯中富州尝徙治于此。
明代属车里宣慰司。即今云南勐海县西曼勐养。
①五代晋天福初改郴县置,属敦州。治所即今湖南郴州市。后汉乾祐初复名郴县。②清光绪七年十二月 (1882年1月) 析宁古塔副都统辖地置,属吉林府。治所在敖东城 (今吉林敦化市)。民国魏声龢 《吉林地志》
在今四川松潘县东南。《明史·李应祥传》:“王廷瞻抚蜀时,尝遣副将吴子忠击破丢骨、人荒、没舌三砦,诸酋乃降。”在今四川省松潘县东南。明万历六年(1578年),杨一桂言人荒等寨屡为边患,即此。
①在今内蒙古阿拉善左旗驻地巴彦浩特镇内。原为三世佛小庙,清乾隆二十五年(1760)重修,朝廷御赐“延福寺”匾额。道光十三年(1833)又一次扩建。现存主要建筑有山门、东西配殿和大殿,殿内塑像及彩绘画像
又作由忒河、优克特河。即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黑龙江下游东岸支流马奇托瓦亚河。清齐召南《水道提纲》卷24:黑龙江与格林河会流后,“又东北经科儿古噶山东, 由忒噶山西南,有由忒河自东南合二水来注之”
又称纳曲卡、那曲卡、那曲宗。即今西藏那曲县。
明成化四年(1468)置,属泸州卫。在今四川纳溪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72泸州卫“江门堡”条内:“三层堡在卫西北百六十里。……分拨卫兵戍守。”后废。
1914年改海城县置,属甘肃泾原道。因县境有海都原,故名。治所即今宁夏海原县。1928年直属甘肃省。1958年改属宁夏回族自治区。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南部,西邻甘肃省。属中卫市。面积 6897 平方千米
即今湖南新化县北六十里油溪乡。清光绪《湖南通志》 卷1新化县图: 县北有油溪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