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县
1912年改泰州置,属江苏淮扬道。治所即今江苏泰州市。1927年直属江苏省。1949年迁治姜堰镇 (今姜堰市)。1994年改设姜堰市。
旧县名。1912年改泰州置,治今江苏省泰州市区,1949年初城区设泰州市后,迁治姜堰镇。1994年撤销,改设姜堰市。
1912年改泰州置,属江苏淮扬道。治所即今江苏泰州市。1927年直属江苏省。1949年迁治姜堰镇 (今姜堰市)。1994年改设姜堰市。
旧县名。1912年改泰州置,治今江苏省泰州市区,1949年初城区设泰州市后,迁治姜堰镇。1994年撤销,改设姜堰市。
①西周时蒲国。春秋时灭于晋,为邑。在今山西隰县西北。《左传》: 庄公二十八年 (前666),晋伐骊戎,骊姬使言于晋献公曰: “曲沃,君之宗也;蒲与二屈,君之疆也,不可以无主……若使大子主曲沃,而重耳、
即今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西南苇子峪镇。清光绪《奉天全省地舆图说图志》兴京:“苇子峪在治城西南一百五十里。”民国《兴京县志》卷1:苇子峪镇在“县西南百四十里。街市广约三里,居民百余户,商铺二十有奇。南通本
即今陕西西安市北草滩镇。清于此设县丞,民国改为县佐。
①即今北京市昌平县东南二十里沙河镇。明、清京北重要通道。明初北征与谒陵皆驻于此,永乐年间于此筑行宫,后为水所毁。嘉靖中筑城,亦名巩华城。清顺天府北路捕盗同知驻此。②即今河北赵县西南沙河店镇。明正德《赵
一作岳山镇。即今安徽宁国县东南五十里石口镇。明置巡司于此。在江西省余干县北部。面积30平方千米。人口2.8万。镇人民政府驻石口,人口680。明代建村,以地多砾石且位河口,称石子口,简作石口。1950年
在今安徽庐江县西北四十里。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:庐江县有白茅山。《清一统志·庐州府一》:白茅山“亦名白茅岭。路达舒城”。
①秦于枳邑置,属巴郡。治所在今四川涪陵市东乌江东岸。三国蜀移治今涪陵市。东晋常璩 《华阳国志· 巴志》: 枳县在 “郡东四百里,治涪陵水会。土地确瘠,时多人士”。东晋永和三年 (347)桓温平成汉后移
西汉元鼎六年(前111)置,为十三部刺史之一。辖境相当今广东、广西大部及越南中部、北部地区。东汉改为交州。西汉武帝所置十三刺史部之一。辖区约原南越地即今广东、广西大部和越南北部、中部。无定治。一说治苍
亦作上甲郡。南朝梁置,治所在上甲县(今湖北郧西县西南夹河镇)。北周辖境相当今陕西洵阳、白河二县及湖北郧西县部分地。隋开皇初废。即“上甲郡”。
南宋绍兴三十二年 (1162) 以孝宗曾封为建王,升建州置,治所在建安、瓯宁二县 (今福建建瓯市)。辖境相当今福建建瓯市以北的建溪流域及寿宁、周宁等县地。元至元十六年 (1279) 升为建宁路。明洪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