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源郡
隋大业五年 (609) 置,治所在赤水县(今青海兴海县东南黄河西岸)。辖境相当今青海共和、兴海、同德、贵南、玛沁等县地。隋末地入吐谷浑,废。唐贞观十年 (636) 曾封吐谷浑王诺曷钵为河源郡王。
隋大业五年(609年)平吐谷浑置,治赤水城(今青海兴海县东南桑当乡夏塘古城)。辖境相当今青海省玛多县以东、共和县以南、玛沁县以北及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以西地。隋末复为吐谷浑所据,郡废。
隋大业五年 (609) 置,治所在赤水县(今青海兴海县东南黄河西岸)。辖境相当今青海共和、兴海、同德、贵南、玛沁等县地。隋末地入吐谷浑,废。唐贞观十年 (636) 曾封吐谷浑王诺曷钵为河源郡王。
隋大业五年(609年)平吐谷浑置,治赤水城(今青海兴海县东南桑当乡夏塘古城)。辖境相当今青海省玛多县以东、共和县以南、玛沁县以北及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以西地。隋末复为吐谷浑所据,郡废。
即今福建武夷山市东南五夫镇。清乾隆三十一年(1766)置巡司于此。
即吴山。在今陕西陇县西南。《元和志》卷2陇州吴山县:“吴山,在县西南五十里。秦都咸阳,以为西岳,今为国之西镇山。《国语》谓之西吴。”见“吴山(2)(2)”。
清康熙三十九年 (1700) 置,属雅州府。治所在今四川丹巴县西北革什扎乡。宣统三年(1911) 改流,属道坞委员。
元建,在今内蒙古克什克腾旗西达里诺尔湖畔东南曼陀山东麓。为喇嘛教寺院。
即今河南商丘县西南勒马乡。明嘉靖《归德州志》 卷1 《村镇》: 勒马集在 “州西南五十里”。集镇名。在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西部。勒马乡人民政府驻地。人口3600。东汉建武五年(29年)光武帝刘秀率领大军
明洪武二年 (1369) 改福宁州置,属福州府。治所即今福建霞浦县。成化九年 (1473) 升为福宁州。古县名。明洪武二年(1369年)降福宁州置,治今福建省霞浦县。属福州府。成化九年(1473年)复
即今山西古交市西屯兰川。《清一统志·太原府一》:孔河“在交城县东北。源出县西北龙鬚山,东南径马兰城北, 又东径故交村南, 注汾”。
本西域大宛国都,即今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千东南卡散赛。《汉书·西域传》: “大宛国,王治贵山城,去长安万二千五百五十里。”西域大宛国国都。即今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东南卡散赛。
北宋太平兴国元年 (976) 改义阳县置,为信阳军治。因避宋太宗赵光义讳而改名。治所即今河南信阳市。元至元十四年 (1277) 为信阳府治。十五年 (1278) 为信阳州治。元末废。明洪武元年(136
在今浙江富阳市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90富阳县: 屠山村在 “县西南五十里。江南岸有东梓巡司戍守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