朔方道
民国初改宁夏道置,属甘肃省。治所在宁夏县 (今宁夏银川市)。辖境相当今宁夏西北部黄河沿岸地区。民国 《朔方道志》 卷2: 朔方道 “民国建元改府为道,以宁夏字与首县同,且古为朔方,改为朔方道”。1928年废。
1913年4月置,治宁夏县(今宁夏银川市)。属甘肃省。辖宁夏、宁朔、灵武、盐池、平罗、中卫、金积、平远等县。1914年6月改名宁夏道。
民国初改宁夏道置,属甘肃省。治所在宁夏县 (今宁夏银川市)。辖境相当今宁夏西北部黄河沿岸地区。民国 《朔方道志》 卷2: 朔方道 “民国建元改府为道,以宁夏字与首县同,且古为朔方,改为朔方道”。1928年废。
1913年4月置,治宁夏县(今宁夏银川市)。属甘肃省。辖宁夏、宁朔、灵武、盐池、平罗、中卫、金积、平远等县。1914年6月改名宁夏道。
唐置,即今陕西商南县东富水镇。明为富水堡,置巡司于此。
又称石壁墨刻。在今贵州都匀市东北角红叶山左之石壁上。《清一统志·都匀府》:石壁墨刻“在府城北。明张翀题镌曰:‘仁智之情,动静之理,栖此盘谷,饮此泉水”’。张翀,广西柳州人,嘉靖三十二年(1553)进士
在今江苏铜山县北。《清一统志 ·徐州府一》: 茶城河 “一作垞城。为运道所经。明嘉靖末,黄河北徙,城为漕、黄交会之冲道”。
又名玉田山。在今河北玉田县北十里。《清一统志·遵化州一》: 无终山,“按: 玉田以无终种玉得名,古为无终县,则取山以名县可知”。
即今湖北随州市东北五十四里高城镇。清乾隆三十九年 (1774) 移出山镇巡司于此,改名高城巡司。(1)在山东省高青县东南部。面积110.4平方千米。人口4.1万。镇人民政府驻高城,人口1680。高城有
唐置,治所在今四川小金县附近。后废。唐置,治今四川省小金县附近。后废。
清置,属广宁县。即今辽宁新民市东南红旗乡。《清一统志·锦州府二》:白旗堡“在广宁县东界。本朝康熙二十九年设佐领、骁骑校驻防”。
元建,在今四川白玉县东南沙马乡。
元置,即今陕西留坝县东南马道镇。元置,在今陕西省留坝县南马道镇。明改马道驿。
五峰石宝长官司的简称。即今湖北五峰土家族自治县。《清史稿·地理志》 长乐县:“明为五峰司,隶容美宣抚司,属施州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