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作符复镇,又称符里镇。北宋置,属宣城县。在今安徽芜湖县东裘公河西岸东门渡。《清一统志·宁国府二》: “符里镇在县东北五十里。盖即宋之符复镇也。” 嘉庆 《宁国府志》卷12: 符里镇在 “城北五十里,
在今西藏下察隅地区,察隅县治南六十九里处,沿察隅河右岸。藏语意为狐狸沟。原隶属于西藏地方政府管辖,1944年被印度政府非法占领。
1932年改金河行政区置,直属云南省。治所即今云南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。1934年与平河设治局合置金平县。
古名忽汗河、活罗海川、胡里改江、忽儿海河、瑚尔哈尔。即今黑龙江省东南部松花江支流牡丹江。光绪《吉林通志》卷22:混同江“又东径妙噶珊站南,牡丹江自南来注之。牡丹江自其发源之处言之也,到宁古塔以下曰瑚尔
唐渤海国置,属龙州。治所在今黑龙江省宁安市西南四十里大牡丹古城。辽初废。
即今广西博白县西南七十里沙河镇。明置巡司于此,清为沙河寨巡司。
即故陇城县。在今甘肃秦安县东北九十里陇城乡。明成化十年(1474)于此置巡司。清乾隆四十二年(1777)裁。
金建为行宫,在今河北玉田县境。大定二十年 (1180) 改为御林。
在今青海贵德县西北黄河以北地区。《后汉书·西羌传》:永元十三年(101),烧当羌迷唐复还赐支河曲,将兵向塞,周鲔等“兵合三万人,出塞至允川,与迷唐战”,迷唐败走赐支河首。
又称西路右翼后末旗。清康熙三十六年(1697)设,属蒙古扎萨克图汗部。旗府驻地在今蒙古国戈壁阿尔泰省阿尔泰西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