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河郡
隋开皇元年(581)改平阳郡置,治所在平河县(今山西临汾市西南十八里金殿镇)。辖境相当今山西临汾、霍州二市及汾西、洪洞、安泽、浮山等县地。开皇三年(583)废。
隋开皇元年(581年)改平阳郡置,治平河县(今山西临汾市)。辖境相当今山西省临汾、洪洞、霍州等市县地。三年废。
隋开皇元年(581)改平阳郡置,治所在平河县(今山西临汾市西南十八里金殿镇)。辖境相当今山西临汾、霍州二市及汾西、洪洞、安泽、浮山等县地。开皇三年(583)废。
隋开皇元年(581年)改平阳郡置,治平河县(今山西临汾市)。辖境相当今山西省临汾、洪洞、霍州等市县地。三年废。
即今浙江苍南县南六十里蒲城乡。原为蒲门和壮士二千户所城,均为明洪武二十年 (1387)为防御倭寇而筑,后将壮士所并入蒲门所,遂改称蒲壮所。又称蒲壮寨。《清一统志·温州府》: 蒲壮寨“在平阳县东南九十里
在今西藏拉萨市内,位于大招寺之北, 小招寺之东。高四层, 旧时为僧人习经之所。清乾隆《卫藏通志》卷6:木鹿寺“西有经园,刊布三条经文,颁行各处”。
在今福建华安县西南四十里高安镇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99漳州府: 高安砦 “在府西北。元至元十八年,州人陈桂龙据此,乘高为险,人莫敢进。元将高兴以计焚其山,桂龙遯入畲洞”。
唐武德五年 (622) 置,治所在内亭县 (今广西灵山县西南陆屋镇)。贞观二年 (628)废。唐武德五年(622年)置,治内亭县(今广西灵山县西南陆屋)。辖境相当今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西境。贞观二年(
明洪武二十七年 (1394) 置,属潮州卫。在今广东惠来县东南靖海镇。清康熙九年(1670) 以海门营左营守备驻守。明洪武二十七年(1394年)置,治今广东省惠来县东靖海。清康熙九年(1670年)设海
元至元十三年 (1276) 于磨弥部地置,属曲靖路。治所在今云南宣威市东南六里河东营。民国 《宣威县志稿》: “命曰沾益,意盖从宽处理,使得均沾利益也。” 明属曲靖府。洪武十六年 (1383) 迁治即
在今广东三水市西河口镇南隔江江根村。明洪武二年(1369)置巡司于此。
一名广吴河。在今甘肃岷县、漳县、武山三县境。上游今名闾井河,中游名黑虎河,下游名榜沙河。源出岷县东界,东北流经武山县西,合漳水。《水经· 渭水注》: “新兴川水出西南鸟鼠山,二源合舍,东北流与彰川合,
元初析灵石县置,属霍州。治所在今山西灵石县北二十八里冷泉村。至元二年(1336)废。古县名。元初析灵石县置,治今山西省灵石县北。属汾州。因旧有灵石口巡检司,故以小灵石为名。蒙古至元二年(1265)废入
又称觉洛浣。维吾尔语称艾丁库勒,意为“月光湖”。因湖面晶莹皆白,呈弯月形,故名。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盆地最低洼处,系中国海拔最低的湖泊。湖面低于海平面154米,湖底低于海平面155米。湖水主要依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