勐 (猛) 帕
明代称勐半。即今云南勐腊县北五十八里勐伴镇。清雍正十三年 (1735)设勐帕土便委。
明代称勐半。即今云南勐腊县北五十八里勐伴镇。清雍正十三年 (1735)设勐帕土便委。
在今上海市闵行区南约二十四里。原名吴汇,后人取《滕王阁序》中“指吴会于云间”,改为吴会。《清一统志·松江府二》:吴会镇“元置邹城巡司于此,明裁”。
宋大理置,属威楚府。治所在今云南景东彝族自治县境。元改开南州。大理改生银府置,治今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东。元至元十一年(1274年)改置开南州,属开南宣抚司。
即今湖南浏阳市南大瑶乡。清嘉庆《浏阳县志》卷7:大窑铺市“在县南六十里”。
清乾隆三十六年(1771) 渥巴锡率土尔扈特部由伏尔加河流域回到祖国后设置,包括北路旧土尔扈特旗及左、右二旗,属乌讷恩素珠克图盟。驻牧地在今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城附近。
在今湖南桃源县西南百二十里。《舆地纪胜》 卷68常德府: 穿石山 “下有大窦,东西洞达,行人往来止息,可容百人”。明 《寰宇通志》 卷57称: “汉马援尝穿石窍以避暑,今可通水。春夏泛滥则江水自中过。
在今北京市西南。《晋书·王浚传》: 西晋末,王浚都督幽州,成都王颖使和演密杀王浚,“演与乌丸单于审登谋之,于是与浚期游蓟城南清泉水上……不果而还”。即此。
在今山东惠民县南五十里。《宋史·河渠一》: 大中祥符四年 (1011),“九月,棣州河决聂家口”。即此。
在今河北赤城县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8万全都司开平卫: 韭菜川 “源出东山,流经卫南与毡帽山水合,南流至赤城堡为东河之上源”。
在今山东菏泽市西北。清同治四年(1865) 四月二十四日,僧格林沁部清军追捻军至此,赖汶光、张宗禹、任化邦利用有利地形设伏,大败清军,僧格林沁被杀。在今山东省菏泽市西北。清同治四年(1865年),僧格
即今湖北谷城县西三十六里石花镇。明、清置巡司于此。民国设县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