兀的河
又作乌第河、乌达河。源出外兴安岭,东流入鄂霍茨克海。明永乐五年(1407)于此置兀的河卫。
古水名。又称乌第河、乌达河,皆同音异译。源出外兴安岭,东流入鄂霍次克海。明于此置兀的河卫。清康熙二十八年(1689年)中俄《尼布楚条约》规定乌第河以南、外兴安岭以北为待议地区。后被沙俄侵占。
又作乌第河、乌达河。源出外兴安岭,东流入鄂霍茨克海。明永乐五年(1407)于此置兀的河卫。
古水名。又称乌第河、乌达河,皆同音异译。源出外兴安岭,东流入鄂霍次克海。明于此置兀的河卫。清康熙二十八年(1689年)中俄《尼布楚条约》规定乌第河以南、外兴安岭以北为待议地区。后被沙俄侵占。
在今辽宁凤城市北。 为叆河支流。 《清一统志·奉天府一》: 草河 “在岫岩厅所辖凤凰城北三十里。 源出桃树峪, 东南流入叆河”。
南齐置,属安定郡。治所在今湖北南漳县境。后废。
①北宋置,属东莞县。即今广东中山市。南宋绍兴二十二年 (1152) 改置香山县。②民国置,在今山东东阿县南香山下。因香山为名。(1)古镇名。即今广东省中山市。北宋属东莞县。南宋绍兴三十二年(1162年
又名胡乐市。即今安徽旌德县东北胡乐镇。清于此置巡司。古镇名。即今安徽省宁国市西南胡乐。清置巡检司于此。
在今安徽太和县东。《史记·吕太后本纪》:高后八年(前180),高后封张敖前姬之子“寿为乐昌侯”。即此。
一作硚口市。即今湖南郴县东北五十里桥口镇。清光绪 《湖南通志》 卷1郴州图: 州东北有桥口市。
即新城县。1936年西北革命根据地由原靖边县析置,治所在新城堡(今陕西靖边县西南新城)。
西汉改滕县置,属沛郡。治所在今山东滕州市西南十四里。东汉改为公丘县。见“公丘县”。
即今江西赣县东北石院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 赣州府赣县:“东北有磨刀寨巡检司,后迁石院铺。”
清置,属宁海县。即今浙江三门县南二十里亭旁镇。在浙江省三门县西部。面积47.6平方千米。人口2.7万。镇人民政府驻亭旁,人口7700。传地有管溪山、鹤山,两山如亭,民居其旁,故名。自古为台州重镇。清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