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尚书.周书.周官》:“少师、少傅、少保,曰三孤。”旧题汉.孔安国传:“此三官名曰三孤。孤,特也。言卑于公,尊于卿,特置此三者。”唐.孔颖达疏:“以孤副贰三公。”周朝官制,称少师、少保、少傅为三孤。孤
《左传.僖公二十三年》:“〔晋公子重耳〕出于五鹿,乞食于野人,野人与之块,公子怒,欲鞭之。子犯曰:‘天赐也!’稽首受而载之。”后因以“受块”称接受土地,受天之赐。唐王起《雨不破块赋》:“受块之人,共欣
同“好叶龙”。明李贽《史纲评要.后秦纪.二世》:“沛公乃真好儒,后世好儒,好画龙耳。”《梅村诗话》十二引清 苍雪师《赠方密之》诗:“山中久不见神骏,世上人多好画龙。”
《诗.豳风.九罭》:“鸿飞遵渚,公归无所,于女信处。”毛传:“鸿不宜循渚也。”郑玄笺:“鸿,大鸟也,不宜与凫鹥之属飞而循渚。以喻周公今与凡人处东都之邑,失其所也。”后遂以“鸿渚”喻称达官、贤者之下临。
源见“君家果”。形容人年少多智,捷对善辩。唐骆宾王《上瑕丘韦明府启》:“幼辩羝羊,演飞龙之秘策;夙谈孔雀,对家禽之丽词。”
源见“相濡以沫”。比喻人在困难中相互救助。清蒲松龄《聊斋志异.菱角》:“媪喜,便为炊饭织屦,劬劳若母……少有病苦,则濡煦过于所生。”【词语濡煦】 汉语大词典:濡煦
去:休弃。封建礼教规定休弃妻子,有所谓“七出”、“三不去”。无家可归者、为公婆守过三年丧者、娶时丈夫贫贱而后富贵者不能休弃,称为“三不去”。《大戴礼记.本命》:“妇有三不去:有所取无所归,不去;与更三
同“上竿鲇”。宋文珦《堪叹》诗:“当作凌霄鹤,休为上竹鲇。”
见“飞鸟依人”。清·王韬《淞隐漫录·七·沈荔香》:“女傍生肘下,若飞燕之依人。”
《晋书.文苑传.袁宏》:“宏有逸才,文章绝美,曾为咏史诗,是其风情所寄。少孤寡,以运租自业。”东晋袁宏有才华,文章绝美。因家贫,只得以为人输送租税来维持生活。后遂用为才士失意之典。唐.温庭筠《寄岳州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