弃灰之刑
古代苛刑之一,凡将烧余的灰丢在路上的,要处以黥刑。《史记.李斯列传》:“故商君之法,刑弃灰于道者。”张守节《正义》:“弃灰于道者,黥也。韩子曰:‘殷之法,弃灰于衢者刑,子贡以为重,问之。仲尼曰,弃灰于衢必燔,人必怒,怒则斗,斗则三族,虽刑之可也。’”
古代苛刑之一,凡将烧余的灰丢在路上的,要处以黥刑。《史记.李斯列传》:“故商君之法,刑弃灰于道者。”张守节《正义》:“弃灰于道者,黥也。韩子曰:‘殷之法,弃灰于衢者刑,子贡以为重,问之。仲尼曰,弃灰于衢必燔,人必怒,怒则斗,斗则三族,虽刑之可也。’”
原指你怎样对人,人也怎样对你。现指言行前后矛盾,反复无常。邹国跟鲁国打仗,邹穆公问孟子,在这次战争中,我的将官死了三十三人,老百姓谁也不去救援,真是可恶。杀了他们吧,杀不胜杀;不杀他们罢,他们瞪着眼睛
同“范叔寒”。宋苏轼《崔文学甲携文见过萧然有出尘之姿》诗:“敝衣破冠履,可怜范叔贫。”
同“张公吃酒李公醉”。元 李伯瞻《殿前欢.省悟》曲:“痴儿辈,参不透其中意。止不过张公吃酒,李老如泥。”
见〔鼠子敢尔〕。
源见“王乔控鹤”。指神仙逍遥散淡的生活。宋陆游《散吏》诗:“笠泽莼鲈秋向晚,缑山笙鹤月微明。”
参见:吐车茵
同“狐死首丘”。清徐子苓《葛家觜饮酒即事短述》诗之二:“贞女怀暗冰,老狐思旧丘。”【词语思旧丘】 汉语大词典:思旧丘
汉.伏胜《尚书大传.牧誓.大战》:“爱人者,兼有屋上之乌。”汉.刘向《说苑.贵德》:“武王克殷,召太公而问曰:‘将奈其士众何?’太公对曰:‘臣闻爱其人者,兼屋上之乌;憎其人者,恶其余胥。’”古语所谓“
《易.系辞上》:“其静也专,其动也直。”韩康伯注:“专,专一也。”后以“静专”谓贞静专一。唐元稹《高允恭授侍御史知杂事制》:“允恭始以儒家子能文入官……静专勤直,志行修明。”【词语静专】 汉语大词
同“箪瓢人”。指安贫乐道的贤士。明刘基《感怀》诗:“岂无箪瓢士,今为时所轻。”【词语箪瓢士】 汉语大词典:箪瓢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