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“原宪贫”。宋陆游《杂感》诗之四:“原贫道尊显,回夭死芬芳。”
源见“胸中甲兵”。喻谋略。明汤显祖《紫钗记.高宴》:“似你三千礼乐,十万甲兵,百二山河小。”
同“市骏骨”。清魏源《都中吟》之三:“市骨招骏人才出,纵不拔十得五终得一。”
同“金埒”。唐宗楚客《安乐公主移入新宅侍宴应制》诗:“马向铺钱埒,箫闻弄玉台。”
同“蒲鞭”。唐康庭芝《对县令有惠化判》:“有耻且格,宁收槚楚之威;以德代刑,但示蒲鞭之罚。”见“蒲鞭示辱”。康廷芝《对县令有惠化判》:“以德代刑,但示~。”【词语蒲鞭之罚】 成语:蒲鞭之罚汉语大词典
同“临岐泣”。清周闲《端正好.题隆公竹舍诵经图》套曲:“归杨亦动临岐哭,礼佛聊明回首非。”
《史记.扁鹊仓公列传》:“〔扁鹊〕少时为人舍长。舍客长桑君过,扁鹊独奇之,常谨遇之。长桑君亦知扁鹊非常人也。出入十余年,乃呼扁鹊私坐,闲与语曰:‘我有禁方,年老,欲传与公,公毋泄。’扁鹊曰:‘敬诺。’
同“七步之才”。元武汉臣《玉壶春》三折:“你虽有万贯财,争如俺七步才。”明冯惟敏《不伏老》一折:“则俺这万丈虹霓吐壮怀,包藏着七步才。”
同“鸥鹭忘机”。宋卢祖皋《满庭芳.辛未岁》词:“盘谷居成,辋川图就,便从鸥鹭寻盟。”
让犯罪的人互相牵引株连,以便最后找出首犯,称“株送徒”。《史记.平准书》:“世家子弟富人,或斗鸡走狗,弋猎博戏,乱齐民。及徵诸犯,令相引数千人,命曰‘株送徒’,入财者得补郎。”司马贞《索隐》:“先至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