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指刑法一经制定,就不可改变。后则用以指墨守陈规,不知变通。古代制订刑罚制度的原则,凡是涉及犯法之事,即使罪行很轻,也不要赦免。因为刑法是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,而这种规范是定型的东西,一旦制定就不能改变
源见“当门兰”。指因对上有所阻碍而被清除。清程先贞《观周栎园因树屋书影》诗:“薏苡盈车元有载,蕙兰当户复何言。”
孟姜女,秦代万杞梁的妻子。秦始皇筑长城,把万埋在长城下。孟姜女送寒衣到长城,知道丈夫已死,恸哭,城为之崩塌。这个传说源于春秋时的杞梁妻。汉代刘向《列女传.贞顺》:“齐杞殖妻也。庄公袭莒,殖战死……。杞
《左传.襄公四年》载:寒浞初为寒国国君伯明氏的谗佞之臣。后羿(上古时夷族首领,善射。)篡夺了帝相的政权后,号有穷氏,任寒浞为相。“浞行媚于内(内,指宫人,浞与羿妻妾相通),而施赂于外(指收买羿的属臣)
同“白云亲舍”。清唐孙华《送同年冯敬南之任苍梧》诗:“白云路远思亲舍,斑竹林多酹舜坟。”
参见“盘根错节”。
源见“苏武节”。指苏武被困匈奴时卧雪窖、牧羝羊的生活。比喻陷于极端困境。清陈维崧《秋日怀幔亭先生》诗:“雪窖羝羊双涕泪,锦官杜宇一悲号。”
《孔子家语.曲礼子贡问第三十九》:“孔子曰:‘晏平仲(注:即齐相晏婴)祀其先祖,而豚肩不揜豆(注:揜通掩;豆,古代食器,多用于祭祀;豚肩,即豚膊),一狐裘三十年,贤大夫也。’”此事又见《礼记.檀弓》。
同“荆玉三献”。唐 叶季良《赋得琢玉成器》诗:“荆人献始遇,良匠琢初成。”
犹融会贯通。明 高启《〈史要类钞〉序》:“遂使义理之微不备,事变之实不详,无以淹会贯通,明其同异而辨其得失矣。”见“融会贯通①”。明·高启《〈史要类钞〉序》:“遂使义理之微不备,事变之实不详,无以~,